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批准厦门大学教师发展中心等30个“十二五”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的通知》,山东大学“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被批准为首批国家级示范中心。
“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是“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其目的是提升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和基础课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完善教师教学发展机制,推进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教学改革、质量评价等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2012年,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要求,教育部制订了建设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的有关政策性文件。2012年7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启动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启动申报工作。山东大学高度重视,协调学校相关部门起草了《山东大学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申报书》,并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暑假期间组织中心相关人员制作了答辩材料。9月份,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从参与申报的74个中心中遴选出30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进行了公示,并于10月31正式发文公布。
2011年11月22日第十五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原教务处本科教学评估办公室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基础上调整建立“山东大学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明确该中心是面向广大校内外教师、教学管理者的教学支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含研究生导师)、课程教学研究、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作为国家级示范中心,中心将根据《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重点开展中心运行机制建设、培训课程和培训平台建设、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等八大建设工程;建设好“教师法和相关规章制度”、“师德师风和学校传统”、“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等八个模块的培训课程,形成“法规—师德—理念—方法—评估”一体化的师资培训体系;构建体现山大特色和优势的培训、评估和教学支持模式,将山东大学“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成为高水平、国际化的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张树永 来自:本科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