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办法(试行)》(山大教字[2016]16号)(附件一),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担任本科生理论课、实验课和实习教学工作的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参评条件参照附件一执行。
二、评选程序
(一)各本科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审核申报材料,并组织本单位全体学生评选。对评选结果和候选人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的推荐材料报送本科生院。
(二)本科生院开通“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网站,公开展示候选人教学简介、教学视频等材料,开展网上投票。全校本科学生通过学号和登录密码登录评选网站进行投票。
(三)本科生院组织专家,结合候选人网络投票结果、申请材料、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步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入选。
三、推荐名额:每个学院限推荐1人。
四、推荐材料:
(1)《山东大学2017年度“我最喜爱老师”推荐表》(附件二),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学院盖章
(2)候选人正面照片一张(竖版,像素不低于600*800)
(3)候选人个人简介 (电子版,200字以内,格式见附件三)
(4)10分钟教学视频
视频内容:主要介绍自己对本科教学工作认识和做法,重点体现教师的本科教学投入、教学研究和建设成果、教书育人情况、教学效果评价等。
视频要求:声音、画面清晰。MP4格式,文件小于100MB。
五、推荐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5月24日17:00前。
六、推荐材料报送地址:纸质版报送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中心校区明德楼B107);推荐表电子版及照片、个人简介、视频文件发送至邮箱:cfd@sdu.edu.cn
联系电话:6424062852
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一:《山东大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办法(试行)》(山大教字[2016]16号)
附件二:山东大学2017年度“我最喜爱的老师”推荐表
附件三:个人简介模板
附件一:《山东大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办法(试行)》(山大教字[2016]1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