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的积极性,确立学生在教学评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教师加强师生沟通、关心学生成长,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2014年学校继续评选和表彰“山东大学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在本学院学生课堂评教中得分前50%的专任教师;
(2)教学课时符合《山东大学关于落实教师本科教学基本工作量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山大教字〔2012〕91号)文件规定;
(3)未发生教学事故。
由学院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按照上述推荐要求,综合考虑教师教学的具体表现确定学院推荐“2014年度山东大学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名单”(见附件2),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3月31日前将纸质版盖章送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pinggu@sdu.edu.cn。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发文公布。
二、奖励办法
由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根据“2014年度山东大学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名单将奖励经费划拨到学院岗位津贴账户,由学院负责发放。
附件一:2014年学院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推荐名额
附件二 2014年学院推荐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名单
本科生院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