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改进机制,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于4月17日—4月30日进行。其中,4月17日—4月24日为学院自查和整改阶段,4月25日—4月30日为学校专项检查和落实整改情况的阶段。
二、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自查应重点参考开学初校领导和学院领导听课、上学期课堂教学评估反馈意见、教学督导通报、1-4周教学情况调查和1-8周教学督导员及信息员听课反馈的问题开展。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牵头,结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学骨干、教务员、辅导员等组成小组,开展检查整改工作,重点关注:
1.课堂教学:重点检查学生到课率和上课纪律情况;教师调、停课、代课情况。课程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等)完备及执行情况、教学进度情况等;
2.实践教学: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效果等;
3.教学改革:重点关注基础教学组织建设和开展教研活动情况;教师开展提高学生课堂教学参与度的情况;学院主持教改项目进展情况。
学院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结合1-4周教学调查,落实问题、安排整改和进行反馈。
学院开展“示范教学”活动,选择4门及以上的课程开展教学互动和课程思政改革示范,组织学院领导和教师听课,推进相关改革。听课时填写听课记录表,由学院存档。
(二)学校专项检查:本科生院将分校区召开座谈会和调研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1.培养方案及其执行情况,持续改进的措施及效果;
2.课程内容更新、授课方法和考核方法改革;
3.学院/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否健全;
4.学院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情况
5.学院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考试改革情况;学生参与课堂教学评估的情况;反馈问题落实和整改情况。
6.教室情况(包括桌椅、多媒体等综合情况)。
三、检查工作要求
各学院于4月24日前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公开教学课程汇总表》报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4月30日前加盖公章的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和总结的pdf版提交pinggu@sdu.edu.cn。
联 系 人:于美青
联系电话:63552
本科生院
2019年4月17日